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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处方权,相煎何太急

时间:2019-07-12 10:30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懒道人 │ 阅读:1167

近来医改的政策出动频频,在朋友圈也引起一阵阵的刷屏浪潮,最近今天各个群里讨论颇多的要数7月1日国家卫健委公布的一则通知


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


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一时间各个群里无论中医西医,纷纷表态支持者甚多,至于那些尚未表态的医生多数也以内心暗许为姿。毕竟这则通知主要剑指目前临床颇受诟病的“西医开中成药处方”问题。


根据市场调研数据,目前我国临床开具的中成药处方中,由西医医生开具的可以占到七成,这也是一件颇为耐人寻味的事情。在这则通知出台之前的半年时间内,医药领域内的改革措施也是风起云涌,舆情的浮现也若明若暗地将中成药与药品回扣之间挂上了钩。


因此即使是出于“政治正确”,医生们也必须同意这样的规定。


但是,仔细考量起来,这则通知的实际操作性还是值得探讨的。


首先,目前在临床上中成药的应用领域绝大多数是心脑血管疾病以及肿瘤、自身免疫疾病等用作活血化瘀、提高自身免疫力之用。


这些领域其实是非常无奈的。


中国是个脑血管病的大国,国人在心脑血管病一级预防方面的健康意识非常薄弱,心脑血管事件发生后及时获得血管再通治疗的时机往往会被延误。而我们知道,此类疾病一旦血管再通的窗口期超过,那么进行再灌注治疗,对于保留功能的效果非常差,导致出血事件的风险大大增加。


而我们临床上由于传统分科的固有管理模式,早期康复介入基本处于缺位状态,而且病患和家属对于康复锻炼的作用毫无意识,盲目寄希望于药物,因此活血化瘀类的中成药正好填补了此类空缺。


对于肿瘤、自身免疫疾病方面更是如此。一方面预防意识薄弱,另一方面治疗复杂不统一,患者求生欲望驱使下,对于增加自身抵抗力以期带病延年的目的催生了一个庞大的中成药市场。


在这种时候,西医医生开具相关中成药处方其实绝大多数也是无奈。


传统上医疗服务费用人为被压低而变相,只能通过药品、器械、耗材等收费获利,这种“以药补医”模式迫使医生、病人都已经习惯,并默许了“不配药就不算看病”的奇怪现象。


其次,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国家就开始号召“西学中”,从国家、省市、部位等各个层面都纷纷开办了各种不同名目的学习班。


那么,在通知中所提到的西医参加相关学习班后才可获得中成药处方权的提法中,究竟何种学习班可以被认定具有这样的资格?要知道人的学习能力是有年龄差异的,是不是还要出台一个相关细则,“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具体如何执行?这也是在通知出台后急需解释和定义的问题。


再次,即使相关如何进行西学中培训后获得中成药处方的办法出台,那么到底是要搞全员培训,还是重点培训,还是有兴趣的自愿参加培训这也是一个问题。


培训本来没什么,关键是通过培训后才能获得相应的中成药处方权。这样的培训会不会成为权力寻租的工具?或者说中成药企业可以通过资助这样的培训来堂而皇之地进行利益输送、培养自家药品处方“枪手”,这样岂不是人为将原来处于非法灰色地带的中成药回扣彻底洗白了吗?


也许问题还不仅如此。反过来想,照此逻辑西医要掌握“完整”的处方权,需要学习的东西多着呢。


比如,西医是否应该系统学习生物药、靶向药等创新和新类型药品。这类药品的作用机制、构成成分、治疗理论新且复杂,再加上联合用药的应用,如果都要系统学习才有处方权的规定,那医学临床服务就热闹了。


如果中西医割裂开来,按照法理来说,是不是之前的西医处方行为都有问题都可以追责?西医其实对于新的仪器设备和原理来提供的检查结果,也需要系统学习,要不然影响诊疗方案和处方……学习没有错,更应该是临床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具体规定和考核,而不是限定处方权这种歧视性的做法……


还有,在国家开始新一轮医药改革后,已经取消了包括中成药在内的药品加成。各个医院其实早已开始收缩各自的药品采购目录,特别是对于一贯处于“辅助”地位的中成药,很多医院早已将很多品种踢出了采购目录。这时候出台这样的限制政策,就不要指望医院方面会支持医生去参加此类西学中学习班了吧。


另外,关于中成药的定义也存在问题。


比如像消渴丸、珍菊降压片这样明确标识了具体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剂量的中西药复方制剂算不算中成药?在通知生效后,这样的药品如果西医开具处方算不算违规?


又比如像麝香保心丸、血脂康这样具有成篇累牍的符合现代医学范式的论文论著临床基础研究的中成药,是否也在此西医不得开具的行列?


又或者说,中成药如果进行了符合循证医学要求的严格临床医学研究后获得相应适应证,那么还算不算中成药?还是直接从中成药划归西药管理范畴?这些都是后续值得深入探讨的实际问题。


因此,无论是从管理部门,还是医院、医生等各个方面,对于这个通知确实非常迷茫。但是不论如何,改变目前临床用药思维格局,适时更新自身知识,积极参加相应培训,这也许是目前临床一线医生唯一可做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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