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08 10:53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370
据悉近日湖南省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2020年度抗菌药物计划采购量填报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拟定目录,共有52个药品纳入集采名单。(详情见文末附表)
《通知》要求,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药品采购的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11月8日前按要求填报相关药品2020年度计划采购量。
《通知》指出按照此次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政策,对中标药品,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以上报的计划采购量为基础,确保在采购周期内按一定比例完成采购,同时,采购目录外的各抗菌药物,将受到采购总金额限制。
医保、卫健部门将协同完善考核机制,将各公立医疗机构中标药品采购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医保费用考核、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等范围。
湖南抗菌药物集采政策回顾
2019年8月31日,湖南医保局发布《抗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在从抗菌素这个品类入手尝试探索出一条可行集中采购之路,以便推广至其他品类。
采购范围
此次集采主要针对用量较大的品种---依据2018年省采购平台抗菌药物(以抗生素为主,包含其他抗菌药物)采购金额从大到小排序,累计采购金额占前 80%的药品。
目录中如同通用名、剂型药品出现三个以上规格的,按满足成人与儿童需求的原则,由专家遴选两个常用规格纳入带量采购目录。
而未纳入此次带量采购目录的抗菌药物,将联动全国最低价,形成联动挂网目录,其总采购金额控制在上年度的 20%以内。
限价原则
同时,建立医疗机构超常使用药品跟踪监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