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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个品种通过医保审查,下一步全部国谈?请正确理解医保目录“凡进必谈”与“凡进必争”!

时间:2020-09-21 16:44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702

9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公告,围绕这份公告,很多媒体、专家、学者进行了聚焦解读,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值得业内学习与引发思考,但仍然有一些业内解读偏离了医保目录调整的政策,从定义角度一开始就出现了理解偏差。


当一个关键因素出现偏差,随后的各种理解只会越偏越远,越走越偏。
 
笔者理解,18日的公告,只是一份形式审查,其中大部分的品种,离实质评审甚至进入目录,还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不存在什么“医保遴选目录”的定义,更不存在一些新媒体“医保目录正式公布”的错误理解。

当然,毕竟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但从进入医保目录的角度来看,“你说的万水千山,仍然需要细水长流”,后面的程序,还有很长的艰苦路程要走。
 
同时,有一些业内解读竟然如此理解18号公告的内容,即将所有通过审查的品种理解为“2020年国家医保谈判有了实质性的突破或进展”,认为本次所有751个品种通过了形式审查,即将面临的就是“国谈!”甚至还有历年详尽的数据比对。

恕笔者理解浅薄,此次医保目录调整,并不意味着此次形式审查通过的751品种要进行国谈。理由如下:
 
一、凡进必谈与凡进必争。

依据2020年7月31日国家医保局下发的1号文件,也就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要建立《药品目录》准入与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衔接机制。除中药饮片外,原则上新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同步确定支付标准。

其中,特别强调,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非独家药品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按照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支付标准;其他非独家药品根据准入竞价等方式确定支付标准。
 
从这份文件不难看出,依据上述政策要求,独家药品是要进行谈判准入,非独家药品,除了国采二批的3个品种支付标准已经敲定之外,非独家是要通过准入竞价方式进入目录的同时确定支付标准。
 
也就是说,独家品种属于“凡进必谈”,非独家品种,笔者创造性的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属于“凡进必争”,即充分竞价争夺医保目录资格。
 
二、751独家品种并不一定全部进行谈判。
 
本次751个品种数量多,其中满足“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要求的药品最多,达到了493个药品,占了总数的2/3。

493中,步长、北大、石药、地奥等32家企业均拥有独家品种,但根据此次目录调整有关政策,凡是审查通过的,要进入专家评审阶段(要充分考虑到药学、药物经济、管理、临床等组的分布),只有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之后,才会形成新增调入、直接调出、可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等 4 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
 
这份建议名单才是下一步拟谈判与拟竞价开展的关键性名单。这份名单,预计会过滤掉相当一部分品种,751预计能有多少品种进入这份名单其实是可以想象的,竞争会相当残酷。

只有进入这份名单,才真正算是进入了谈判和竞价阶段。而进入了这个阶段,会就拟纳入谈判和竞价的药品征求相关企业意向(而这其间,不排除会有一些企业出于种种考虑,进行战略性取舍)。

根据企业意向,组织其按要求提交谈判(竞价)材料。然后,就是我们理解的测算评估、谈判或竞价,确定标准。
 
总体来看,这一版的医保目录基本上就是两部分构成,即存量与增量的搏弈。存量就是现有目录的调整,其支付标准(价格)基本上会通过地方带量采购、阳光挂网议价、价格左右联动等方式确定。

而增量部分,其医保支付标准除了国采品种外,主要引入了独家的准入谈判(也就是以往的国谈)以及多家的竞价竞争。因此,最终751能留下多少品种真正进入最终的医保目录?用千筛万选的字眼形容并不过份。
 
无论如何,医保目录调整已经拉开了序幕,对每一项政策关键点的理解,将直接左右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规划。笔者建议,与其多听一些别人的分析,不如自己冷静思考把现有的政策认真研究透彻,真正形成自己的逻辑与思路,这是才是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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