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H20223723 |
产品类别 | 药品 处方药 |
规 格 | 0.1% (30mg/ml) |
生产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经营企业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适应症状 | 成人及13-17岁青少年精神分裂症,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成人及10-17岁儿童和青少年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单药治疗,也可与锂盐或丙戊酸盐联合治疗。5-17岁儿童和青少年孤独症相关的易激惹;5-17岁儿童和青少年智力低下或精神发育迟滞及品行障碍相关的持续攻击或其他破坏性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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