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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销售处方药,36家药店被立案查处!

时间:2019-05-28 10:14 │ 来源: │ 阅读:1274

据齐鲁网消息,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零售药店1105家,警告155家,限期整改215家,收回或撤销药品GSP证书12家,立案查处3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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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齐鲁网


在检查中,凡是留存处方信息与处方药销售记录不能对应一致的企业,一律按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论处;凡查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一律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凡存在非法渠道购药行为的企业,一律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凡主观故意经营假药的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将案件及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凡涉及吊证及刑事犯罪的,除依法依规对单位进行处罚外,一律将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依法给予一定期限的禁业限制。


早前,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决定到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零售药店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通知重点提及,凡是留存处方信息与处方药销售记录不能对应一致的,一律按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论处。



实际上,“315”之后多省开始严查执业药师“挂证”,要求药店严格按规定凭处方售卖处方药。据知情人士介绍,部分省市的药店在“315”过后就开始将处方药锁到药柜里,必须凭处方才能购买,并强调“患者必须凭借当天开的处方单、当天购买药品,过了时间就只能重新去开处方再来买药”。


然而,对于上述政策,并不是每一位患者都能理解,碰到暴躁易怒的患者,买不到药会直接在店内开骂。


相关政策的制定固然是出于对病人的生命、健康负责,但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医改背景下,患者却陷入了“开药难”“买药难”的怪圈。探寻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的严峻性已摆在了监管部门的面前。


>>患者呼吁“便捷的处方来源”


“早上八九点就来医院排队开处方,一早上就耗在排队上了,中午才拿到处方去开药。”云南电视台都市频道采访市民赖阿姨感到非常疑惑,“原来这些药在药店就能买到,但不知为什么,似乎一夜之间,所有药店都必须拿着处方才能买药。”


自国家于3.19日发布《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以来,当前已有北京、天津、辽宁、湖南、浙江、福建、青海、云南、山东、江苏、宁夏、黑龙江、广西、湖北、安徽、吉林、江西、河北、贵州、陕西、四川、山西等超过20个省市的药监部门相继发文,坚决贯彻落实总局文件、整治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及“执业药师挂证”等乱象。


当前,药店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


从国家层面来看,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使命与职责。但是,现今情形下,随着“远程审方”、“远程问诊”以及“网售处方药”前景未明、“执业药师”缺口增大等诸多问题越发严重,原定执行6个月的“整治行动”刚一开始就已阻力重重,安全用药和便捷购药难道真的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总理在今年全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社会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医药零售企业作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供给方,理应响应政府决策、顺应群众期盼,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政府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利好落到实处,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药健康需求。


医药分家是中国医疗改革的大方向,处方药零售扩容是改革的必然产物。


>>“在医院之外,找到新的处方源” 


“现有中国处方药管理体系,并没有实现医药分家,促成医院处方外流。在这样的条件下谈药店审方,其实是空中楼阁。”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赵飚就曾发文称,新的解决方案就是“在医院之外,找到新的处方源”。


处方药的管理解决的是处方药流通、销售与后续的管理与服务。其基本前提是处方能够正常地在医院与药店间流转。对于药店而言,与医院 HIS系统对接是承接医院门诊药房处方药销售的必要前提;对于医保和市场监管部门而言,处方信息平台是确保处方真实性、合理性、可追溯性的前提,也是保障医保资金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


当前,大型连锁药店依靠地方政府和公立医院支持,各自建设处方导流系统。行业呈现市场集中度低、碎片化区域割据、信息系统重复建设、单一系统拓展市场覆盖能力有限、平台效应不强等特征。未来,资本主导的药店并购浪潮会提高零售市场集中度;大型医药信息服务商甚至互联网巨头可能加入战局,提供全国性的技术服务平台;政府出于监管考虑,可能青睐于对所有有资质零售药店开放的处方共享平台,而非某一连锁药店专用系统。


“国家要建立一个公众的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赵飚建议,医院的医生开了处方之后,要把处方上传到一个公共的处方流转平台,具备资质的药店则可以从公共的处方流转平台下载处方。“这个平台的建设可以是政府完全自建,也可以是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如果是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话,则这个第三方必须自己及关联方不经营药品,不能独占平台资源获得高额利益。”赵飚强调。


>>“互联网+”的崛起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互联网、新零售在医药行业并不算什么新鲜事物,如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O2O新零售业务模式已被广泛接受,而备受争议的网售处方药,在1998年上海第一医药商店开办了国内首家网上药店后,便迎来了一波三折的命运。


有业内专家认为,在落实药品追溯系统并确保“线上线下一致”以及执业药师有效实施药学服务条件下,鼓励具备条件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方式销售药品,实现网上药房的市场化经营和线下实体药店专业化服务相结合,保证线上线下一致性,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也为网上销售处方药提供有效可靠的解决方案。


至于“网售处方药”,其在药品流通领域一直是一个敏感话题。不放开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也会带来后续监管之难,处方外流之困等的问题。但放开是业内翘首以盼亦是大势所趋,它能推动医药电商业的迅猛发展,开拓更大的市场获得更大的利益。


来源丨 21世纪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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