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30 09:01 │ 来源:搜药 │ 阅读:1675
根据河北省印发的这份《办法》,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在次年3月底前结束。考核依据数据分析及日常检查结果进行评分。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满分为100分,按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得分=100-总扣分。
年度清算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保证金拨付金额。按照考核标准:
一、考核得分≥90分的,返还全部保证金;
二、80分≤考核得分<90分的,扣除保证金的20%;
三、70分≤考核得分<80分的,扣除保证金的40%;
四、60分≤考核得分<70分的,扣除保证金的60%;
五、考核得分<60分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六、考核年度被挂牌督办的定点零售药店,另行扣除保证金的10%。
年度考核结果对于定点零售药店来说非常重要,直接和预留保证金扣拨、医保服务协议续签、监管等级分类、退出机制相挂钩。
值得注意的是,河北省也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管等级。监管等级分为A级、B级、C级、D级。评级标准如下:
一、考核得分≥80分的为A级;
二、70分≤考核得分<80分的为B级;
三、60分≤考核得分<70分的为C级;
四、考核得分<60分的为D级。
定点药店按照等级,分别给予不同的监管力度。监管等级为A级的,下一年度按照0.5倍日常监管频度进行稽核;监管等级为B级的,按照日常监管频度进行稽核;监管等级为C级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按照1.5倍日常监管频度进行稽核;监管等级为D级的,列入飞检对象,实行多频次、多方式监管。
评级较低的药店除了面临更大的监管压力,还可能被解除医保协议。按照《办法》规定,定点零售药店连续两年考核评为C级,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并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连续两年考核为D级的,终止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河北省省本级定点零售药店考核标准》对药店的各项考核内容都做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药品价格合理”这条,如果药品价格明显高于其他定点药店20%的,发现1次扣2分。也就是说,药店在给药品定价时,一定要注意参考别的定点药店。
另外,在促销方面,《标准》也做出了规定:采用返还现金、礼券、赠品从事商业广告等促销手段诱导消费的,发现一项扣1分。药店在进行促销活动时,务必注意不要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