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4 08:51 │ 来源:看医界 │ 阅读:1189
今天(7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去年3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后,国家层面在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方面进一步扩面,也标志着提升社区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深化。
那么,《通知》在提升社区医疗服务能力上有什么安排?这些安排是否意味着社区医疗服务能力大医院化?笔者今天就依据《通知》要求与大家伙聊聊。
社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重点在哪儿?
关于社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通知》指出:要突出重点,一是提高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鼓励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立心理咨询门诊;
二是加强住院病房建设,合理设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并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
三是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
四是加强医疗质量建设,严格落实《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国卫办医函〔2019〕518号),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机构内部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这些要求意味着什么?
从上述对社区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中需要突出的重点看,社区医院既要像“医院”,在建设过程中必须特别突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补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的短板,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也要牢牢抓住“社区”特点,不能将社区医院建设的像大医院一样,以看大病疑难病做大手术为追求目标,这样就会变成与大医院抢饭碗的,因此社区医院建设尽管要全面推进,但必须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坚持社区医院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
基于这样的定位,《通知》提出社区医疗服务能力的提升需要突出的四个重点:在门诊,提出立足于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服务,鼓励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特色科室,特别是除了诊疗还强调要提供护理、康复服务,鼓励建特色科室,特别是要求提高中医药服务和医疗康复能力,推广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广泛推广和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群众提供中医特色服务。在住院方面,提出要合理设置床位,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并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
特别要注意,关于床位设置,这里提出的是“合理设置”,也就是说并不提倡社区医院也进行规模扩张。去年6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布的社区医院基本标准(试行)提出社区医院床位规模要求实际开放床位数≥30张,床位使用率≥75%。但对于设置什么样的床位给出了明确要求,也就是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显然这是有效缓解大医院一床难求压力的举措,也表明社区医院建设尽管要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但并不是与大医院竞争而是互补,同时也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并结合实际开设家庭病床。而开设家庭病床也是社区医院的发展方向。
当然,《通知》也基于社区医院的“短板”“弱项”和“漏洞”提出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扩大医疗服务范围的同时,也不能忘记医疗质量管理,因此要求要加强医疗质量建设。
总之,作为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提升社区医疗服务能力肯定是核心和根本,不能忘却社区居民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