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2 16:59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328
近日,甘肃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将开展品种、质量、价格三方面药品集采动态调整工作。
品种动态调整主要分为调出(3类)、调入集采平台(五类)、取消挂网资格(三类)和新增阳光挂网(政策另行公布)四种情况,近1年内价格上涨50%以上或价格明显异常的,原则上不得申请调至集采平台。
价格动态调整方面,企业主动申请降低中标价或承诺降低挂网参考价的,实行常态化办理;如在全国其他省份的最新价格,明显低于现有中标挂网价格的,应在3个月内向提交降价申请或更新最新参考价。阳采平台药品挂网参考价降至集采平台同品规最低价以下的可调入集采平台。
品种、质量、价格三类动态调整
甘肃省此次动态调整的范围包括省药品集采平台中标和药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药品。其中,国家集采、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及省际联盟谈判药品、采购周期内的最新中标(成交)药品,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年度动态调整目录另行公布。
上一年度网上配送率不足40%或配送入库总金额不足1万元的,由集采平台调至阳采平台。
公立医疗机构或各级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部门反映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以及国家和省级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和短缺药品清单内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由集采平台调至阳采平台或直接挂网目录。
企业自主申请从集采平台调入阳采平台的药品,且能以正在执行的全国最低9省省级平台价格(不含医保支付价或带量采购价格)作为阳光挂网参考价的,可常态化申报。
符合申报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小于等于4家的,全部进入或保留在集采平台交易;大于4家小于等于7家的药品,价格由低到高取3家与采购量最大的1家进入或保留在集采平台交易;
大于7家小于等于10家的药品,价格由低到高取5家与采购量最大的1家进入或保留在集采平台交易;
大于10家小于等于15家的药品,价格由低到高取7家与采购量最大的1家进入或保留在集采平台交易;
大于15家的药品,价格由低到高取9家与采购量最大的1家进入或保留在集采平台交易。
阳采平台1年内采购量为零的药品,调入平台“无交易”目录,连续2年无交易的,取消挂网资格。再次申报时需提供3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备案。
根据《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因配送率不达标取消挂网资格的药品。
国家或甘肃省短缺药品目录内药品无法正常供应的,由阳采平台调整至直接挂网目录。
在中标(阳光挂网)药品交易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药监部门对其药品质量通报、抽检不合格、不良反应事件等要求召回或违规处罚的,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可依据相关通知、公告、检验报告书,暂停该药品挂网。
因质量问题被暂停挂网的,可按规定顺序递补新的中标企业。
因质量问题须无条件召回等所引发的各种赔偿责任(如医疗纠纷),由中标(阳光挂网)企业及其经营企业承担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
因质量问题被暂停挂网的药品,经药监部门公告质量已符合相关标准后,可由中标(阳光挂网)企业申请恢复挂网交易。
须是当年动态调整目录内的药品。
申请价格不得高于该药品正在执行的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挂网价为企业自报价的,需按该省最低实际成交价申报。
申请价格设置3个月市场认可窗口期,先进行平台公示和品种动态调整。对集采平台药品,调至集采平台阳光模块(不标识新的申报价),市场认可窗口期内如有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新申请价议价采购的且经公示无异议后,再调整平台中标挂网价;对阳采平台申请涨价药品,不进行平台调整,市场认可窗口期内如有5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新申请价议价采购且经公示无异议的,修改原参考价。市场认可窗口期内,无规定数量的医疗机构议价采购或存在仍按原价格供应的,不支持企业价格调整申请。
未在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阳光采购平台和甘肃省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以上统称“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的品种。
已在我省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中标挂网的药品,但剂型、规格等不能满足临床需求的药品。
特殊情况下医疗卫生机构确需使用的品种(如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急(抢)救、中毒、特殊人群、特殊病种、医学科研等),已中标挂网品种无法满足临床救治或特殊治疗需求。
采购周期内新批准上市的品种或新批准的剂型、规格、增加适应症且临床必需无替代的药品。
中标挂网品种发生不良事件或质量安全事件被暂停使用,入围品种无法替代的药品。
中标挂网药品因各种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保障供应,但临床诊疗用药必需的品种。
已纳入《甘肃省直接挂网药品目录》的品种,且已通过直接挂网正常采购的,不需申请备案采购。
生产企业违约被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取消中标挂网资格的产品不得申请备案采购。
中标挂网品种出现质量问题,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召回或违规处罚暂停挂网的药品,不得申请备案采购。
被纳入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考核黑名单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系统的生产企业,其生产的药品不得申请备案采购。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