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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备案制正式稿近期出台;非基药使用进一步被压缩;第三批国采陆续落地|云端周报

时间:2020-09-28 17:12 │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 阅读:1714

CDE再出配套文件,推动境外已上市药品进口或仿制


为加快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仿制药品和原研药品研发上市进程,今日(9月21日),CDE就《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化学药品药学研究与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的化学药品,主要包括两类情形:

  • 境内申请人仿制境外上市但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即化学药品3类;

  • 境外上市的药品申请在境内上市,即化学药品5类(不适用于原研药品已在境内上市的化学药品5.2类)。


据《征求意见稿》要求,对于化学药品3类和5.2类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全面了解参比制剂上市背景、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评价和确认其临床价值。

按照《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提交参比制剂遴选申请,或按照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选择合适的参比制剂。仿制药的活性成份、剂型、适应症和给药途径应与参比制剂一致。仿制药的质量应与参比制剂保持一致。

对于化学药品5类注册申请,申请人应提交获批上市的全套药学研究资料,汇总首次上市后至申报进口期间发生的工艺改进、质量提升等药学重大变更研究资料。必要时需关注进口注册样品与关键临床批样品的质量对比。


互联网医疗再被国办点名,又一轮发展机遇来了?


9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指出,经过3-5年努力,促进新型消费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互联网+服务”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

其中,并于医药方面,意见提出,要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互联网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

积极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加快研发可穿戴设备、移动智能终端、智能家居、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智能教学助手、智能学伴、医疗电子、医疗机器人等智能化产品,增强新型消费技术支撑。

今年7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6个方面共20条具体措施。

其中,意见第十二条中明确提到: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

这是继今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指出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涉及智慧医院建设、处方互认、医保支付等后,国务院发布有关互联网医疗的又一重要政策。


定了!国家大力推动生物产业发展;丽珠、科伦等通过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审(附名单)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其中,关于医药方面,意见提出,要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步伐。

加快推动创新疫苗、体外诊断与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等产业重大工程和项目落实落地,鼓励疫苗品种及工艺升级换代。

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加大生物安全与应急领域投资,加强国家生物制品检验检定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遗传细胞与遗传育种技术研发中心、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

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实施生物技术惠民工程,为自主创新药品、医疗装备等产品创造市场。

而就在前几天(9月21日),工信部公布了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结果。对2017年认定及通过复核的196家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开展复核评价,共有190家企业通过复核评价,其中涉及医药、医疗、生物制品企业23家,包括丽珠、康缘、科伦、亚宝、海正、信立泰、修正等知名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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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备案制正式稿近期出台,中国药学会


近日,一份由中国药学会出具的《关于开展医药代表备案平台试用工作的通知》在业界流传。根据通知,国家药监局将在近期发布《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版),中国药字会受托,承担医药代表备案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现组织各单位开展平台试用工作,并附有平台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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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6月5日),备受业界瞩目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共18条,明确了医药代表概念,是指代表MAH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信息传递、沟通、反馈的专业人员,其主要职责包括:学术推广,技术咨询,协助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收集、反馈药品临床试验情况和药品不良信息。


还列出了医药代表开展学术推广的五种形式,包括在医疗机构当面与医务人员沟通,举办学会会议、讲座,提供学术资料等。并明确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等。


此前,医药云端工作室曾预判,医药代表备案制其实没那么着急出台,甚至不需要正式出台。从2017年12月22日的第一版征求意见稿,到如今的第二版征求意见稿,这两年的时间,随着国家集采的推进,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发布、西医需要培训才能开出中成药处方等政策的出台,已经有很多医药代表退出舞台。


当然,医药代表群体也在腾笼换鸟,仿制药、中成药不需要那么多人,不意味市场上不需要医药代表,这些年创新药大热,新药上市速度也加快,而这些品种是需要医药代表来进行信息传递和推广的。不过,专业性显然是做创新药的医药代表的前提,而从仿制药中成药板块过来的未必都合适。


上海重点监管:集采疗效近似药品、超黄线议价药品


近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通知,印发《上海市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市“九不准”“十项不得”和整治医药产品回扣“17”系列文件要求,压实办医主体管理责任与医疗机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纠风工作制度,为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加大多部门联合惩戒力度,对于损害群众卫生健康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从重从严处罚,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风气。

推动开展非过评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试点。继续加强对用带量采购药品同类品种替代使用,以及药品挂网议价过程中存在的频繁超黄线议价等问题监管,将带量采购疗效近似药品、超黄线议价药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通过多手段多途径,引导医疗机构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同时将严厉打击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允许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医商交往行为,建立健全双方交往合作的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


第三批国采各省落地情况,再添2省(全国情况请点击标题查阅)


8月20日,第三批国家集采在上海开标,共有189家企业参加,258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申报,最终产生中选企业125家,中选产品191个,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3%,最高降幅98%。至此,纳入到国家带量采购的品种达到112个。


随着第三批国采的中选名单、市场划分、供应清单公布,各地也开始陆续发文逐步落实第三批集采工作。


河北:第三批国采中选品种、同品种未中选药品均可申报挂网


9月21日,河北发布通知,要求第三批国采河北地区中选药品进行申报,中选药品的规格包装需在《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GY-YD2020-1)》范围内;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其他地区中选药品、同品种非中选药品有意向在河北省挂网销售的也可申报。


未在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需申报资质、价格并上传价格承诺函;已在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的,需重新申报挂网价格并上传价格承诺函。


相关药品生产企业于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完成资质、价格申报及价格承诺函上传工作。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挂网资格。


江西:非中选药品申报全国最低省级中标价


9月19日,江西省发布通知,要求江西地区中选药品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确认配送关系,并对非中选药品进行价格申报。


药品目录范围:纳入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药品范围,中选但未选择江西省作为供应省份的药品和其他非中选药品,包括相同医保药品名称和医保合并归类剂型下的所有企业的各种规格。

未纳入采购平台的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可动态网上填报相关药品和企业信息。


非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应申报该产品的现行全国最低省级集中采购价格,并参照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价格,自主申报在我省的采购价格。在挂网采购执行过程中,发现有新的更低价格时,根据企业提交的调价申请或其他价格证明材料,动态申报和调整采购价格。


国采未中选352品规,继续跌入地板价


近日,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发布通知,将开展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限价挂网工作,共涉及352个品规(具体请点击标题查阅)。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挂网范围包括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同品种未中选药品(按招标单元划分剂型分类相同的品种)。带量采购同品种未中选的药品以及中选不带量限价挂网的同品种未中选药品价格按不高于中选价进行挂网。原研药、参比制剂按不高于全国现行最低采购价挂网。

这意味着,在经历第三批国采的超低报价之后,未中选品种依然逃不出在各省执行时的再次降价,未中选的仿制药和原研药五十步笑百步,前者价格将不高于国采中选价挂网,后者---即便在国采报出超高价“离场”之后也不得高于全国最低价挂网。

同时要求价格联动,原研药、参比制剂(含视同)如全国最低现行采购价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进行更新申请。对中选不带量限价挂网的同品种未中选药品,在采购期内出现省外现行采购价格低于青海省限价时,应联动最新价格。

而对于虚假填报的企业,取消药品挂网资格,并2年内不允许参与青海省的药品采购活动。


非基药使用进一步被压缩,非基中成药更是雪上加霜


近日,业内流传出一份广东省内某家医院的会议纪,传达了药事管理政策并汇报了第三批国家集采及基药使用相关内容。

根据会议内容,该院国家集中采购的药品第一批(5个品种)和第二品种已经全部通过 GPO 平台采购并临床配备使用,中选品价格已经明显下降,本次第三批集中采购品种该院有15个品种。

同时,该院落实了《广东省五部委关于整体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州市国家基本药物工作指标:二级专科医院采购品种数占比不少于45%,使用金额占比不少于35%。

修订《阳光用药监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大点中第3点第④小点“对按金额使用排名前列的单品种药品实行限额采购,基药限额7.5万元,非基药限额5.5万元”修订为“对按金额使用排名前列的单品种非国基药品实行限额采购,非国基药限额4万元。

鼓励和指导医生按国家政策要求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将国基用药指标落实到每位医生,医院信息系统增加每位医生可查询自己使用基药金额占比功能,具体措施和指标由医务科落实。

另外,该院还调整了用药目录,根据临床需求扩大该院基药品种,会议通过讨论和实名制投票的方式,同意以下国基药品入选该院的用药目录:阿昔洛韦软膏、沙丁胺醇雾化溶液剂、胶体果胶铋胶囊、铝碳酸镁咀嚼片、利伐沙班片、氟康唑片、麻仁润肠丸、连花清瘟胶囊、强力枇杷露、升血小板胶囊、瘀血痹(片)胶囊、小金丸、护肝片、气滞胃痛片、正天丸、小活络丸、五苓散、脉管复康片、舒筋活血丸、枣仁安神胶囊共20个品种。

按照《阳光用药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对该院连续3个月使用金额排名前十的非国基中成药(藤黄健骨、金骨莲、扎冲十三味、金天格)先暂停供应1个月


重庆带量采购即将开启,泮托、雷贝等20个品种纳入(附名单)


近日,业界流传出一份关于重庆带量采购的会议内容,主要涉及带量采购规则,20个品种目录也同时流出,包括泮托、雷贝等药品。


据了解,本次带量采购将分为两个质量层次,分别是原研(过评药品,出口药)和普通GMP药品。


带量基数是2019年全年销量金额的70%,若独家品种流标,则50%的报量给其他质量层次。


多个厂家的品种,将不再唯低价中标,而是以综合评分,价格占60%,医疗机构覆盖20%,销售金额20%。


而独家品种则需进行议价,要求达到同质量层次3家以上企业组的平均降幅,或所有分层3家以上企业分组的中标降幅。


非独家品种,同质量层次可以2家中标,但要求价格一致。


此外,据悉,此次带量采购价格将不对外公开,同时,还会有其他省份参加,并进行价格联动。


对于未中选品种,要求下调挂网价,但具体规则还待确定,未中选产品将进入监控目录,其使用量不得超过去年,亦不能超过中选产品。同时,非目录内同通用名不同规格之间不差比,不影响其他规格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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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常态化,每年开展两批!注射剂品种或将增加比重


近日,业界传出关于国家药品集采的相关谈话内容。据悉,药品集采将常态化开展,只要符合集采条件的药品品种数或其金额达到一定水平,即触发启动国家集采,预计每年开展两批。
 
目前,药监部门已加快注射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度,两家以上企业同时等待过评品种已达150个左右,从明年起,将逐步提高注射剂品种在国家集采中的比重,此外,非过评化学药、生物药的质量和疗效评价体系尚不完善,特别是对中成药质量评价分歧较大,相关部门或将指导部分地区对这类药品探索集中带量采购规则,为全国推广积累成熟经验。


今年8月20日,第三批国家集采在上海开标,共有189家企业参加,258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申报,产生拟中选企业125家,拟中选产品191个,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3%,最高降幅98%


拟纳入56个品种、涉及300多个品规——第三批国家集采最终有55个品种采购成功(拉米夫定流标)药品品种数量接近前两批之和。至此,纳入到国家带量采购的品种达到112个。

此前(今年7月底),坊间还曾流传出一份所谓的国家医保局对未来带量采购的研讨会内容,显示到2022年,将在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纳入500个品种进行带量采购,一时间此“消息”让业界震动,500个品种目录让相关人士胆战心惊(文中有网传版,仅供参考,请点击标题进入查阅)。

事实上,这份目录有很大问题,根本经不住推敲。医药云端工作室在此前的文章中分析认为,该份名单中有17个重点监控品种赫然其中,并有79个独家品种,不论是在带量采购的精神还是在招标法律法规上都站不住脚。

不过,具体品种存疑不代表带量采购不朝此方向进发,实际上,国采112个品种加上地方各级带量采购的200多个品种,至今已经接近400个品种已经纳入带量采购的范围,照此趋势发展下去,到2022年纳入的数量或将超过500个。

总之,既然带量采购常态化已然不可改变,对于全国3300多家制剂生产企业而言,带量采购未来的路或许只有一条——通过一致性评价!


751个品种通过医保审查,下一步全部国谈?请正确理解医保目录“凡进必谈”与“凡进必争”!


9月1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公告,围绕这份公告,很多媒体、专家、学者进行了聚焦解读,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值得业内学习与引发思考,但仍然有一些业内解读偏离了医保目录调整的政策,从定义角度一开始就出现了理解偏差。


恕笔者理解浅薄,此次医保目录调整,并不意味着此次形式审查通过的751品种要进行国谈。理由如下:
 
一、凡进必谈与凡进必争

依据2020年7月31日国家医保局下发的1号文件,也就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要建立《药品目录》准入与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衔接机制。除中药饮片外,原则上新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同步确定支付标准。

其中,特别强调,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非独家药品中,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按照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支付标准;其他非独家药品根据准入竞价等方式确定支付标准。
 
从这份文件不难看出,依据上述政策要求,独家药品是要进行谈判准入,非独家药品,除了国采二批的3个品种支付标准已经敲定之外,非独家是要通过准入竞价方式进入目录的同时确定支付标准。
 
也就是说,独家品种属于“凡进必谈”,非独家品种,笔者创造性的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属于“凡进必争”,即充分竞价争夺医保目录资格。
 
二、751独家品种并不一定全部进行谈判
 
本次751个品种数量多,其中满足“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要求的药品最多,达到了493个药品,占了总数的2/3。

493中,步长、北大、石药、地奥等32家企业均拥有独家品种,但根据此次目录调整有关政策,凡是审查通过的,要进入专家评审阶段(要充分考虑到药学、药物经济、管理、临床等组的分布),只有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之后,才会形成新增调入、直接调出、可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等 4 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
 
这份建议名单才是下一步拟谈判与拟竞价开展的关键性名单。这份名单,预计会过滤掉相当一部分品种,751预计能有多少品种进入这份名单其实是可以想象的,竞争会相当残酷。


药械集采全国平台14个子系统试运行,药店中选药品可加价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5936号建议的答复》,明确提出,国家医保局已经建立全国统一、覆盖到省的医药招标采购平台,14个业务子系统已完成初验进入试运行阶段。

下一步将要扩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覆盖范围,探索生物制品和中成药开展集采。继续完善零售药店中选药品加价比例等相关规定,并鼓励地方集采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执行范围。

目前,该平台14个业务子系统已完成初验进入试运行阶段。其中,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作为医疗保障的主要职能,将依托该平台实现挂网、招标、采购、交易、结算、支付、评价等全过程服务管理功能。同时,还将发挥科学管理、数据监测、信息联通、政务服务、统计分析及决策支持等功能。


截至目前,国家已组织开展三批集中带量采购,共涉及112个品种,均为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同时,探索未过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河北、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青海等省份对部分金额较大药品开展集采,取得显著成效。今年4月指导京津冀等北方9省份,开展人工晶体耗材联盟采购,在高值医用耗材领域探索完善采购方式和联盟形式。

同时,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集中采购。可自愿参加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参与带量采购、以量换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可允许其在中选价格基础上适当加价


国采中的1.8倍中选机制,国家医保局来解释了!

9月24日,国家医保局挂出对《关于合理设置国家集中采购目录中的低价基药限价的建议》的回复函,再一次明确了国家药品集采的主要目的,并指出未刻意压缩企业的合理利润,降价空间来自三个方面。

同时也解释了国家集采报价规则中的1.8倍的中选机制,这实际上是为了让更多企业中选,促进理性报价的保护性措施,如果没有这一条款,中选价格将会更低,会有更多企业落选。

医保局表示,在研究和制定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规则过程中,高度重视并充分听取了企业和专家意见,也在历次集采中不断优化完善采购规则。

对于合理设置低价药品限价方面,国家医保局也在不断完善规则,一方面,最高有效报价是有一定成交量的历史实际交易价格,而非政府制定,另一方面,在第二、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时,为均衡区域间价格水平,避免中选价格差距过大,在中选价格中明确了中选品种价差不超过1.8倍

为了防止非理性竞争行为,联采办专门明确当企业报价降幅大于等于50%(以《采购品种目录》对应规格最高有效申报价为基数进行计算)时,即使价差超过1.8倍仍可中选这实际上是为了让更多企业中选,促进理性报价的保护性措施如果没有这一条款,中选价格将会更低,会有更多企业落选在实践操作中,参与企业都较好地理解并支持引入这一条款。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采购规则,加快推动集中带量采购成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的主导模式,扩大改革效应。

广西GPO第二批来了!9月30日前出目录,10月31日前开展议价工作

据业内消息,9月23日,《落实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暨广西药品集团采购(第二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会》在广西沃顿国际大酒店召开。会上,对广西GPO第二批工作方案进行意见征求。

从流传出来的方案来看,此次采购品种将从国家提供的初筛品种(具体见文末附表)中,剔除国家和自治区已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以及以过评药品后,结合临床用量、采购金额、用药规定、市场供应、市场竞争、市场价格、群众反映等情况进行遴选,具体目录将在2020年9月30日前公布。

另外,《工作方案》也明确了各时间节点,10月31日前组织开展竞价议价工作,11月30日前确定并公布中选结果,12月31日前开展中选品种采购。

此次采购主体为已加入广西药品采购集团的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加入广西药品采购集团,参加第二批广西药品集团采购。

采购周期按照采购中选企业的数量,中选药品的采购周期暂定为1年,视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

四川带量采购:国家、省级、市州及联盟三套体系,药店或将纳入

四川或将以三大分类采购机制指导今后1-3年的采购工作。其中,带量采购将分为国家、省级、其他(市州、市州联盟、省际区域联盟采购)三套体系开展。值得注意的是,医保定点药店也将纳入。


近日,《四川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业内传出。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基本延续了“分类采购+全面挂网”的思路,限价要求方面取全国最低价。

《征求意见稿》明确带量采购、限价采购、备案采购三类采购机制,原则上采购协议期限为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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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参与我省集中采购的军队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药机构”) 应参加全省药品集中釆购。


广东医保目录调整,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9月25日,广东医保局《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至10月14日。


广东也成为率先落实医保目录调整方案的省份。从文件内容上看,基本遵循了国家版的相关规定,对医保用药范围的确定、调整,以及支付、管理和监督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征求意见稿》明确起滋补作用的药品等8类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不过,国家版文件中涉及的三类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调出《药品目录》的药品在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有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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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余种罕见病药品已纳入医保,目录调整提速,将缩短准入时间


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115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121种罕见病治疗药物中,目前已在我国上市且有适应症的50余种药品中,已有40余种纳入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目前2020版医保目录调整正在进行中,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努力实现医保药品目录动态化、常态化调整,促进药品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更加规范,医保资金使用效益更高,这也有望进一步缩短各领域药品医保准入时间。

近年来,医保部门也是高度重视罕见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国家层面先后发布了5版医保药品目录,目录内药品数量从1535个增加到2709个。

2019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中重点考虑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将原发性肉碱缺乏症、青年帕金森等罕见病用药新增纳入了目录,并通过准入谈判将肺动脉高压、C型尼曼匹克病等罕见病用药纳入了目录,价格大幅下降。

据统计,121种罕见病治疗药物中,目前已在我国上市且有适应症的50余种药品中,已有40余种纳入了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在罕见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方面,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和70%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

此外,大病保险已覆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50%左右。2019年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为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60%,并对贫困人口实行倾斜支付政策。

这4个独家品种,由处方药转为OTC,历数今年32个转换品种

近日,国家药监局公告称,复方三七补血胶囊、月泰贴脐片、麦当乳通颗粒和龙胆泻肝软胶囊4种药品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其中龙胆泻肝软胶囊为双跨品种。

从今年以来至今,国家药监局已发布32个药品,由处方药转为OTC。


此次涉及的4款药品,均为独家品种

  • 复方三七补血胶囊:四川子仁制药有限公司, 主要功效为养血活血.调经止痛.用于血虚证.月经量少.月经后期.经行腹痛.


  • 月泰贴脐片: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功效理气止痛.活血化瘀.温经散寒.用于寒凝血瘀引起的原发性痛经.可改善经期小腹疼痛.


  • 麦当乳通颗粒:安庆回音必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品具有益气.养血.通乳的功能.用于产后气血虚弱所致缺乳或无乳.


  • 龙胆泻肝软胶囊: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功效为清肝胆.利湿热.本品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肿疼痛.胁痛口苦.尿赤涩痛。


国内新冠疫苗定价出炉,两针最高600元

9月22日,据香港《南华早报》消息称,中国两款灭活疫苗正在申请药监部门的有条件批准,一旦获得批准,疫苗最高定价为600元(88美元)。目前这两款灭活疫苗,都需要接种两针,每针的价格是300元。


国药集团的灭活疫苗,之前已紧急提供给一些国企的出国人员以及高危人群自愿使用,许多在海外工作的人员、外交以及一线医护人员进行了施打。

目前已经接种了数十万人次,无一例明显不良反应,无一人感染;其中打完疫苗之后去海外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数万人,截至目前实现了零感染。

国药集团旗下两款疫苗,已于七月全部进入第三阶段试验,预计在12月底上市。其董事长刘敬桢曾透露,一针疫苗剂量是4微克,保护率100%,需要2针,价格应在1000块钱以内。

2针不到1000元的说法引发了网络热议,因为这个价格超出了很多人的预期。曾有媒体以1000元的定价,算了目前十万紧急接种者的收入,已经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对于疫苗定价问题,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杨汇川曾做了回应。

他表示,在正式上市以前,这个产品尚没有定价,但会充分考虑它的可及性、安全性、有效性和人们的支付能力来确定其价格。

据悉,疫苗的最终定价并不掌握在疫苗研发公司手中,政府监管部门也会介入到定价中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郑忠伟日前明确表态,新冠病毒疫苗属于公共卫生产品,只能以成本作为定价依据。疫苗价格不会受常规市场供需关系所左右,最终价格肯定比上述的说法低。

目前每针300元,两针600元,可能是国药集团综合成本以及民众可以接受的能力,给出的一个基本定价。但国药集团并没有透露定价的依据以及考量。

扬子江加速度!首盒来那度胺胶囊在互联网医院开出

9月18日,互联网医院售出了第一盒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来那度胺胶囊(佑甲®),从落地转化到上市销售,短短数月,每一刻都践行着“扬子江速度”。


据了解,来那度胺作为新一代免疫调节剂,具有免疫调节、抗血管生成和抗肿瘤特性,临床上广泛应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急性髓系白血病等疾病,是目前国际、国内用于多发性骨髓瘤的基础药物。


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克隆性的浆细胞异常增殖的恶性疾病,我国发病率约为1-2.5/10万,占血液系统癌症的10%,占所有癌症的1%,为了降低患者的治疗负担,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删除了旧版中“与硼替佐米联合使用不予支付”的限制条件,极大程度上提高了患者联合用药的可及性,市场前景广阔。


腾讯入股老百姓大药房,药店零售再生变数

9月23日晚间,老百姓发布公告称,林芝腾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控股股东老百姓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票437.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07%。


同时,双方签订《战略合作补充协议(二)》延续业务合作。这是继早前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后,进一步深化合作关系的最新举措。


战略合作协议显示,老百姓与腾讯会在打造线下智慧药店、赋能线上医药商城、创新品牌推广模式、加深全面技术合作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等多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据悉,老百姓与腾讯的部分合作项目已取得实质性进展:

  • 微信“慧用药”小程序科普用药知识的同时提供商品链接导入老百姓小程序商城;

  • 通过腾讯的人脸识别技术等AI能力,逐步建立AI智能客服、智能荐药、辅助诊断、智能审方等智能化服务系统;

  • 腾讯咨询已完成对老百姓的组织诊断,后续将协助老百姓做数字化转型的组织建设、数字化的人力资源智能系统建设等。


华创证券指出,零售药店是很好的中长线赛道。当前行业集中度仍较低,CR10仅为24%,而未来药店竞争将依靠资金规模、信息系统、药事服务,仅龙头具备以上要素。


随着互联网企业通过资本介入,必将会引发医药零售行业的洗牌。目前在大型连锁药店的价格战下,单体药店或者一些小规模药店已经很难存活,今后药品零售行业的并购或还将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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