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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披露:药师立法已列入计划,试点每张处方拟收费4元!

时间:2019-03-25 11:11 │ 来源: │ 阅读:1371


央视新闻频道近日发声,药师没有足够的审方权,也没有相应的经费,支持药师向患者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指导,是导致临床药师工作难度大、患者用药安全性得不到充分保障的主要原因。


央视新闻称,据悉,药师立法已列入国家卫生立法计划。药师在医疗服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药师服务支付报酬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普遍形式。因而,我国也将在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药事服务费试点工作,每张处方拟收费4元。


 

药事服务费制度呼声日久,但始终未能成行。此次央视提及的药事服务费试点工作如能真正推行,或将使得药师的职业地位和职业价值提升,甚或加速《药师法》出台的进程。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央视新闻在报道中称,“药师立法已列入国家卫生立法计划”,如是表述与2017年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如出一辙——将药师的管理权限统一划归卫生部门?

 

众所周知,我国对药师管理实行“双轨制”,即在医疗机构执行由卫生部门主导的“职称药师”体系,而在社会药店执行由药监部门主导的“执业药师”体系,尽管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建立“一元化”的药师管理制度,但应建立在“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 合理衔接、有效整合的制度设计之上。

 

我国药师立法可追溯至2000年前后,但迄今仍无确定的顶层设计方案,导致国内药师长期处于“上位法缺失、下位法冲突”的现实困惑中,向左向右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决定“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的职业前途以及利益转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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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返观此次药事服务费试点,有限的信息释放出两个信号:第一,在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第二,是为“职称药师”的专属权限。这进一步折射出“执业药师”被边缘化的尴尬处境。

 

从2017版药师法征求意见稿来看,只字未提“执业药师”,使得“药师法”成为卫生部门部门规章的“升级版”,超百万“执业药师”前途未卜;此次试点工作依然以“职称药师”指代药师的内涵和外延,“执业药师”与此绝缘。

 

从国际经验来看,药师立法大都建立在医药分业的背景之下,因此“药师”更接近于“执业药师”的概念。从国内执业药师的制度设计来看,基本参照执业医师制度,二者理应拥有对仗的权利义务,但碍于国内长期以来“以药养医”的医药环境,使得应有的责权划分严重异化,最终处方权演化为权利,而审方权演化为义务;

 

与此同时,本应处于夹缝中的“职称药师”却成为受益者。从某种意义上讲,“职称药师”是“以药养医”特殊语境下的历史产物,本该伴随医药分业的医改进程而逐渐弱化直至消失,而其所享有的权益也应在其间归还“执业药师”。但可悲的是,我们看到的是相反的动向,政策不断加码“职称药师”,以此次试点的药事服务费为例,在医保支持下显然能够顺利推行,但此举无疑会增大处方外流的难度,进而放缓医药分业的进程。

 

“职称药师”与“执业药师”并行积弊已久,非是“谁替代谁”的问题,而是如何统一、如何整合的问题。但制度设计必须以医改为基础导向、以医药分业为基本逻辑,任何违背这一根本原则的做法都应被摒弃。


来源丨 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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